退租未取消支付宝关联,误交千元电费找谁追回 | 案说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支付以其方便、快捷、高效的优点被大众普遍接受甚至依赖。不再需要奔波于各个网点用现金缴纳水、电、煤气费,足不出户可以缴纳各类生活费用,节约了时间,便捷了生活。
然而,电子支付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风险。今天分享的案例就是一起因电子支付误帮他人缴纳两年电费的民事纠纷。
案情回放
2020年8月的一天,胡小姐在浏览支付宝历史账单时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从2018年6月起为名为*建的账户代缴电费,金额合计近五千元。
家人的名字里没有叫*建的
这个人是谁?
胡小姐思考良久后终于想起,这个人是自己两年前的房东。两年错交了五千元,胡小姐立刻拨通何先生的手机号码与其沟通,但是商均无果,胡小姐以何先生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
庭审交锋
胡小姐诉称,2018年6月,胡小姐承租了何先生的房子,并缴纳水电费。为避免漏交或者迟交费用,胡小姐开通了支付宝的自动缴费功能,每月自动从支付宝账户扣除相应的费用。后,胡小姐与钟先生准备结婚,不再租住何先生的房屋,退租后胡小姐忘记把租房时的电费户号解除自动缴费,持续扣费到2020年8月。
胡小姐表示,因为自己还替父母家和自己家里缴纳水、电、煤气费等,每月自动扣款的时间集中,金额不大而且费用多笔,一直没有在意这些支出情况。
何先生辩称,租房的情况确实如胡小姐的陈述,胡小姐退租后已将房子交给一家长租公司管理,其只收取固定房租,水、电、煤气费等由租客自行缴纳,故胡小姐应该向实际租客主张不当得利,不应向自己主张。
何先生提供了与长租公司的房屋托管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宽带等费用由长租公司承担。
调解过程中,胡小姐与何先生各执己见,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听取了各方意见后,耐心地向何先生释明法律,理清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涉案出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何先生,胡小姐错交电费的最终受益人为何先生,即使房屋托管租赁合同约定水电费等由长租公司承担,属于约束合同相对方的条款,对外不具约束力。
承办法官向胡小姐提出,胡小姐自身过于粗心,误交两年电费实属不该。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案结事了人和,何先生收到民事调解书当日向胡小姐支付其代缴的电费。
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租客租房或者房主转让房产时,各方除了需要签订正规合同外,在租客退租或者房主搬离原来房屋时,原先的缴费人务必要及时将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与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解除自动扣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法官 | 吴海明
撰稿 | 姚 莉
编辑 | 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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